政策|关于开展2018年度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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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通知》文件精神,培育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48号)通知,2018年度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常州市科技服务行业协会。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长发[2017]1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培育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48号)通知,2018年度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企业孵化、技术转让、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普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态、独立法人机构和民间非政府组织。 ——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或合伙企业。
二、备案条件
1、2018年1月1日前在常州市注册成立,从事专业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合伙机构;
2、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资质,并每年年检合格;
3、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符合专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4、具有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三、备案程序
(一)记录方法
采用网上备案与书面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并保证书面材料与网络材料的一致性。
(二)网上备案
各申请人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点击“科技服务大厅”中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建《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版》(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填写《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在线填写“信息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的原件扫描件。
(三)书面材料
备案材料需经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批准,然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封面、备案信息表、随附证明材料); 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材料由常州市科学技术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材料网上审核和回收。
4、相关说明
1、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填写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承担的各项成果和项目以正式公布、合同签订或文件批准的时间为准。
2.各科技服务机构在申请备案时可自愿填写《常州市“龙城英才”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信息表》(附件1)。 高端人才填报的基本条件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 具体要求和配套政策请参见《加快引进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长科发[2017]158号)。 本表填写完毕后,以word格式上传至备案系统附件证明材料中。
3、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各辖区科技局。 各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常州市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市科技服务机构由协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科技创新大厦三楼B314办公室(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面),联系人:黄蓓、李建忠,联系电话:67896483、88378518。
4、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