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单亲家庭?
自闭、抑郁、上网、逃课、打架、早恋、对抗父母、离家出走、影响学校正常管理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都称之为“问题孩子、坏孩子”。同时在我们家长和老师以及社会眼中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带着这个问题我做以调查和研究。
孩子是家长的希望,是国家的栋梁。因为孩子出现问题导致家长束手无策、苦恼无比,同时给社会发展带来危害,那么造成这些问题孩子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一是上网成隐所导致的危害:如孩子反锁着房门上网玩游戏,别说做作业,就是吃饭都没时间,同时和家长对抗;有的孩子偷取父母、爷爷奶奶的钱或贵重物品跑到网吧上网,和父母关系紧张;有的孩子因上网没钱,就会接触一些社会不良青年,走上偷、抢、盗等犯罪道路;有的孩子因上网时间过长导致眼睛疲劳近视、头脑不清、精神慌乱、四肢麻痹;有的……当人类迈入21世纪时,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它正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发展、蔓延,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迅速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青少年已经成为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在促进青少年快速成长发展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其中网瘾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青少年是一个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相对薄弱的群体,他们容易被色情信息、暴力游戏等不良网络内容所吸引,过分沉迷网络形成网瘾,不仅影响了自身正常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现在一些电子游戏确实很诱人,不仅可以从中感受到其他娱乐形式无法感受的美妙、惊险与刺激,游戏人还可以通过操作、干预改变游戏进程和结果,从中体验到在现实生活中感受不到的自身力量,得到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自我肯定,从而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是非观念不强,自我控制能力差,有的孩子一接触这类游戏,常常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从而令他们丧失理智。
据有关调查显示:全国8700万上网人数中,4500万网民是青少年,成为了上网用户主体,其中21-25岁的青年人占79.2%,网民的平均年龄为25岁,4500万青少年中有2650万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到了29%,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他们不仅爱上网,而且着了迷、上了瘾。按照国际上标准的说法,这叫作“互联网成瘾综合症”(英文简称 IAD),它是一种现代形式的心理疾病。
曾有一名叫崔某的14岁少年因急于上网吧玩游戏,到家中偷钱,竟向病到在床的母亲举起了刀,结果母亲当场死亡……事后,崔某遗憾地说:“妈妈是因为我才病到在床,而且妈妈很疼我,我现在很后悔,就是把我五马分尸也对不起我死去的妈妈啊!!!可就是网隐一犯上来我就管不住自己了。可笑的是,小崔再也不上网了,妈妈用自己的生命改变了他。
“网络成瘾症”是一种过度使用互联网导致的心理疾病,初时只是精神上的依赖、渴望,而后发展成为躯体上的依赖,表现为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紧张焦虑、疲乏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等。网络成瘾与烟瘾、酒瘾、毒瘾有着相似症状。一旦瘾发便难以忍受,就会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目前青少年喜欢并且经常玩的电子游戏主要来自境外,无不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内容。未成年人长期玩赛车、砍杀、爆破、枪战、色情等游戏,渐渐地就会使道德认知模糊,淡化了虚拟与现实的差异,误认为这种以伤害他人达到某种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近年来青少年抢劫、伤害等恶性案件和校园暴力事件增多,与网络和网络游戏有密切关系。调查数据显示,因玩电子游戏性情变暴躁的占37%,玩游戏与校园暴力有关的占39%。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毒害其罪不在网络,罪魁祸首是游戏本身不健康的内容和情节。同时,上网成瘾的原因和家长的教育引导以及家庭关系、家庭环境有关系。
二是单亲、离异、重组家庭对孩子的危害:暑假里,很多父母都会带孩子一起出去休闲旅游,但对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奢望。因为在中国家庭里,和平分手的离婚很少见,而你死我活的离婚战争却很普遍。这种情况下,怀着仇恨、受伤的心态分道扬镳的夫妻有的宁愿选择“生不见面,死不烧香”,生生割断了另一方对孩子的爱。同时,单亲家庭要区分形式上的单亲还是心理上的单亲。夫妻两人离婚,如果离婚的过程比较平和,离婚之后对方仍然可以和孩子见面,继续关心孩子的成长。相对来讲,这样的单亲家庭的孩子问题并不是很严重。而“心理”上的单亲,就是孩子完全与父亲或母亲关系断离,大多数是因为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怀着敌视、仇恨的心态。此时,就会给一些脆弱的孩子造成了心理障碍,如自卑、忧郁、狭隘、孤独、沉默寡言、性格内向,也更加容易出现封闭自锁、自暴自弃、双重人格等心理问题。
家庭中拥有父母双亲是完美的组合。但很不幸,生活也有不太完美的时候,由于死亡、离婚而形成的单亲家庭不少。据调查,发现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心理上比完整家庭更容易出现封闭自锁,自暴自弃、双重人格,比如,单亲家庭子女存在自我封闭的现象占87.52%,而完好家庭子女占12.48%。
“一个完整的家庭里,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缺少任何一方的爱都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在十二三岁,单亲家庭中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由于自卑、孤独又有强烈的自尊心,所以会表现得特别叛逆。
(1)对“家庭”敏感――封闭自锁
单身家庭中的子女对“家庭”这两个字非常敏感,生怕别人提到他们的家庭,谈到他们的父母,更怕别人看不起自己。学校老师说,在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自卑感强,平时沉默寡言,他们从不谈起甚至回避双亲的事,对任何人(包括班主任)都保守着这个秘密。
孩子在学校里,特别是面对来自单亲家庭的同学,他们就会觉得自己比别人低一等,防备他人而不愿意和老师、同学交流。
(2)缺少完整的爱――自暴自弃
父母“头破血流”的离婚大战,自然给孩子的心灵上造成巨大的创伤,大大破坏了他们的心理和感情的平衡,甚至出现了行为的严重偏差。孩子在得不到家长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使他们转而向同龄人那里寻找温暖,过早的成熟,出现早恋或同性恋现象。
(3)自我平衡的能力差――双重人格
由于孤独和内心冲突,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有双重人格。小王今年13岁,在学校和家里完全是两个人。在家里非常乖,很听爸爸的话,自己洗衣服、做饭,有时还帮爸爸洗衣服。在学校里,成绩虽然比较优秀,但是经常和坏学生在一起,抽烟、喝酒,还喜欢打架,一副坏学生的样子”。因为家庭环境的冷漠,双方沟通少,在家除了服从就是听话,长时间下去,使这些孩子不得不在外面寻找在家找不到的快乐和刺激。
三是溺爱或过于严厉对孩子的危害:孩子从小被骄宠溺爱或是在孩子毫无心理适应能力的情况下,受到批评、羞辱、指责或训斥等,都可以使孩子形成自大、自私、自暴、自弃等现象。家长在教育方面最容易出现对孩子过于溺爱和过于严厉这两个倾向。溺爱是孩子心理健康的大敌,但溺爱却在独生子女家庭中普遍存在,尤其是与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的孩子。天真、幼小和“一张白纸”的孩子,最需要家长经常性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但是溺爱却成了家庭中教育、引导孩子的障碍。孩子常常是在不知道错还是对的心理状态下干自己想干的一切。溺爱使成人不能给孩子以适当的批评,教孩子明白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如果能让孩子心存一点恐惧或害怕心理,可以教育和训练孩子养成凡事都要提高警惕,注意四周环境的某些必须防范的地方,准备应对真正的威胁,以避免对自己造成伤害。但是,经常会听到90%以上溺爱孙子的老人对年轻的父母这样说:“娃儿小,莫对娃儿说长道短的!”这样,溺爱使家长对孩子正常而又非常必要的教育受到阻挠或大打折扣。有这么一个孩子.女.14岁,父亲因病在她三岁时去世,从小就和妈妈相依为命.母亲上班的单位效益不好,每月收入不是很富有,母亲从小为了不让女儿受到任何苦累,自己除了上班之外还到离家不远的砖场打小工,让女儿上最好的重点学校,害怕女儿让同学看不起或是丢面子.尽量给女儿买名牌衣服.配手机,满足孩子的物质和心理要求.可怜的妈妈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只要你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妈妈再苦再累都值得!妈妈是因为你而活着!随着女儿年龄的长大,对母亲的要求也越来越大,到学校和其他同学做比较,回家要求母亲满足她,人家同学穿的比我时尚,手机比我好,零花钱比我多.房子比咱家的漂亮……这位辛苦的妈妈认为女儿说得对,自己没本事就多干一些体力活多干一份工作,尽可能的满足女儿,让女儿考大学!可不懂事的女儿一次次的用‘不上学’的理由向母亲要钱,时间长了,这位如此溺爱女儿的妈妈因过渡劳累,身体虚弱,无法用体力来赢利。生活费用只能靠单位的几百元来维持,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女儿怎么能满足呢?开始埋怨母亲.恨自己的妈妈没本事!体弱的妈妈告诉女儿花钱要节约,不要有攀比心理,妈妈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还不是希望你将来有出息,过好日子!可女儿的回答是:你不就是为我而活着吗!.心酸的妈妈不敢相信这是女儿说得话.面前的女儿变的好陌生!这位痛心的妈妈永远也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会变成这样……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应该的,但这种爱如果过了头,就会变味,就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但在孩子面前显得窝囊、无威信,而且很容易培养出不懂事、缺乏爱心的孩子。做为孩子,面对父母的细心呵护,如果不能够正确理解父母的爱,一味以自我为中心,就势必变得自私冷漠、不知道感恩,更不知道关心他人,一些孩子甚至动不动就对家长吹胡子瞪眼,呼来唤去当“奴仆”使唤。这样的孩子连基本的爱心和孝心都没有,满脑子装的全是自我,不要说没学成材,就是学习非常优秀,将来能考上硕士、博士,学成后人格不健全,对社会又有多大的用处?
其次是过于严厉。每当孩子犯了错误,许多家长就忍不住要发脾气,出口就是“打你!”等呵斥和叫喊,用恐吓或带侮辱性的言语责骂孩子。有一半的家长曾经对婴儿叫嚷,或生气地呵斥。孩子长到学龄前左右,90%以上的父母都难以控制对孩子的训斥或语言伤害。有时家长的言语和举止让孩子不知所措。有不少家长对孩子的顶撞不能容忍,肆意进行咒骂。导致孩子出现逃避、顶撞、对抗或离家出走的现象。因为孩子在家没有地位,没有发言权,还动不动就要受到父母的训斥,到学校心情又不好,听不进去课,作业完成不了,在受到老师的批评。多方面的原因是这些没有自控力的孩子开始逃避现实,同时让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做了个明显的对比,自然就会流向社会去寻找自由,开始逃课、上网、打架,甚至会接触社会不良青年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社会现象: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一)、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一些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老板,利欲熏心,贪图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于此,心灵遭受毒害,理想被严重扭曲,他们为满足自己的超前消费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据了解,曾有一起赵××奸淫幼女案,赵××只有15岁,就“糟蹋”、奸淫了6名女孩,这些女孩小的仅有5岁,大的才12岁,赵××年纪不大,但却花样翻新,手段残忍,这些都是他看黄色录像学来的。正像一位中学校长所发的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录相厅一个镜头”,“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一圈”。其包括以下三点:
1、网吧,游戏厅
一个14岁的男孩两年前就成了超级网虫,上网时间最长的一次5天5夜没合眼。要拯救“问题少年”,首先必须打击那些不法网吧、游戏厅,尤其是县城和农村网吧、游戏厅,以免他们吞噬更多的孩子。
2、不良文化信息
电视上播放的暴力、警匪、爱情题材的影视剧;一些图像不堪入目、内容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广告;成年人之间盛传的所谓的“荤段子”、带“色”幽默笑话;不法商贩出售的黄色书籍和光盘……所有的这些不良文化信息充斥在社会的角角落落,令未成年人防不胜防。
3、‘另类’游戏、玩具
“你酷、你酷,你喝水在水库,你睡觉在古墓……”这样的顺口溜和歌谣在孩子们中非常流行,如果不会讲几个这样的段子,你就是个另类。本应在游戏中愉悦身心的孩子们却在“整人”中寻求快乐,血淋淋的断手指、眼珠等玩具,这些足以吓得成年人一跳的玩具反而非常招孩子喜欢,而玻璃球、魔方、沙包、跳皮筋等游戏却被孩子们称为“小儿科”。
(二)、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有些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花钱大手大脚,在学校、社会讲哥们义气,认为有钱就是老大!其包括以下两点:
1、扭曲的金钱观
当今社会,孩子们或多或少受到金钱的影响,一些不正当的金钱观念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家长“财大气粗”,孩子必然与众不同,“金钱至上”的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来的花朵,金钱带给他们的是畸形的尊严、不该有的等级观念和不良的攀比心理。
2、行贿受贿”
当“行贿受贿”在社会的某个角落频频上演时,校园也在上演着一幕幕的小闹剧。同学之间送些小礼物联络一下感情很正常,可为了当班干部送礼请吃饭就很不正常了,而且有的老师结婚、过生日、生孩子也要孩子们“凑份子”就更让人不可理解。
某小学教师节前夕,老师问学生:“明天是什么日子?”“教师节!”“知道该做什么吗?”“知道!”这一问一答给人的想象空间很大。
(三)、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这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讲“哥们义气”,跪拜结盟,打打杀杀,危害社会。对此,前文已作了例举。有专家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少年犯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其包括:
1、学生们结“帮派”
校园里,学生们拉帮结派、搞小团伙现象非常流行,小帮派里还煞有介事地设了“老大”,还要向“老大”进贡、交保护费。有的孩子三天两头回家要钱买文具,其实钱都送给了所谓的“大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孩子们遇到困难得不到老师的重视,也不敢告诉家长,只有自己想办法解决。
2、成人不良言行
一些成人在孩子面前谈论对社会的不满;有的家长回家后就是看电视、上网玩游戏,要不就邀朋友打牌搓麻,很少顾及孩子的心理;父母之间有矛盾时说脏话;有的大人在街上乱扔东西……这些都在不经意间落入孩子纯洁的眼睛。
五是法律意识淡薄
案例:据报道,准备参加今年中考的米某、吴某、石某由于三人都爱好上网,为了筹钱上网便萌生了结伙抢劫的想法。
25日晚9时许,三人在工人新村南村东区10号楼前拦路抢劫了下班后独自一人回家的青年女子刘某。3人在殴打了刘某一番后,抢劫了刘某随身携带的一部价值1600元的手机和20元现金。为了阻止刘某追赶自己,吴某竟强行将刘某的上衣脱下并且扔到远处。上身只剩内衣的刘某只得放弃追赶,慌忙寻找外衣蔽体。得手后,3人将手机低价销赃,将所得赃款用于上网,居然逍遥法外。
由此可见,法制意识淡薄是少年犯的显著特征之一。他们对是非颠倒或模糊,在他们的心中,没有一杆秤来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对、是错,没有一条明显的界限来区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是一味追求自己强烈的个人欲望和私利。如:某职校学生a,因为要玩电子游戏,于是偷了亲戚家的几百元,当事后问他时,他还说:“我只是在自己亲戚家中拿了几百块而已,以后还给他们就行了,我又没犯罪。”这些学生局限于书本知识,虽然知道杀人、抢劫是犯罪行为,但对“偷”的认识却是很局限的,所以该生才会认为在亲戚家拿钱是“合法”的。
青少年是一个从年龄上讲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他们对世界因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青少年教育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